限制在制品没效果?因为少了这两个实践

2020/04/21 技术管理 Scrum 共 1995 字,约 6 分钟
拔菜集

你们团队有限制在制品(WIP limits)吗?效果如何?

看看下面的问题:

  • 在制品是指什么?用户故事(User Story)还是任务项(Task)?

  • 限制在制品是为了什么?

  • 限制在制品要跟什么实践结合?

如果没法很清晰地回答上面的问题,你的团队可能没有真正有效地使用这个实践。建议你往下看。

NO.1 差不多做完了

“这个用户故事我差不多做完了”,如果一个程序员告诉你这句话,相信我,他可能离真正做完还差很远。

他很可能就是把“差不多做完了的这个 Story”交给 QA 去测,然后开始做下一个 Story。QA 测出来 bug,就改呗,“哪有软件没有 bug 的?”

于是他在 bug 和 新的 Story 之间来回切换,很忙很积极的样子。

放大到整个团队,在 Sprint 结束时,所有 User Story 都“差不多完成了”,但没有几个真正做完。更有甚者,来个 QA Sprint,来测试上一个 Sprint 开发的 Story。

对于这种程序员,有一个更彻底的建议:

领一个 Story 后,一行代码都不要写,直接说“做完了,去测吧!”

QA 一定说:“没看到有什么功能啊。”

“哦,那你提 bug 吧,我有空改一下。”

NO.2 WIP Limits 的根本动机

“差不多做完了”是非常伤害团队生产率的:

  1. 它增加了团员之间的来回传递时间(hand over)

  2. 它增加了多任务引起的上下文切换的时间(context switching)

这就是为什么子曰:优秀的团队只是把事情做完(Great teams just get things Done),甚至 GTD 成为一个方法论;也是为什么敏捷团队需要有一份 “完成的定义”(Definition of Done),

限制在制品的根本动机是鼓励“把事情完成”的文化:如果有一件事情“差不多”做完了,那就是没做完,应该先把它做完,而不是开始另一件事情。

Start finishing things, stop starting things.

NO.3 反馈

“把事情做完”的另一个好处是可以得到有效反馈。把一个有一堆显而易见的 bug 的 story 交给 QA/PO 验收,得到的是一堆的无效反馈。

频繁地寻求有效反馈可谓 VUCA 时代的生存之道,也是很多敏捷实践背后的基本原理。

下面说说跟本文相关的三种制品和它们的反馈:

在制品反馈来源反馈手段反馈周期
功能(Feature)用户发布/Demo周/月
用户故事(Story)内部客户(QA/PO)Demo/验收
任务项(Task)同伴(Peer)Peer Review天/小时

1. 功能(Feature)

功能是指用户会买单的一些用户故事的集合,最重要的反馈来自于用户。

不要:等整个 Feature 发布之后再寻求用户反馈。

:在每个 Sprint 结束时的 Review meeting 就寻求反馈。

2. 用户故事(Story)

Scrum 团队都会把大的 Feature 分解成若干 Story,Story 虽说是 Valuable (INVEST)的,但往往不是最终用户会买单的,为什么我们还要拆呢?

理由之一就是用它来寻求内部客户(团队,主要是PO/QA)的反馈。

不要:等到 Sprint Review 再给 PO 看。

:(至少)在 Story 做完后就及时 Demo 给 PO。

3. 任务项(Task)

这边的任务基本上是技术上的任务,通俗来说就是写代码。

一个典型的任务是一个 TDD 循环:一个单元测试 + 让这个单元测试通过的代码。(拆成 “前端”/“后端” task 的实践,是几乎毫无意义的,下文阐述。)

Task 是用户和 PO 都不感兴趣的东西,这边要寻求的反馈是来自同伴(Peer)的 Peer Review。

不要:等一个 Story 做完了再来 Review。

:(至少)每天 Review,甚至每秒钟 Review (结对编程)。

NO.4 Batch size 是关键

小结一下,WIP Limits 是为了鼓励“完成”,“完成”的意义是让事情走完该走的流程,以便于收到所需要的有效的反馈。

反馈有两个原则:

  • 尽可能频繁

  • 尽可能早

为了遵守这两个原则,关键实践是把批次(Batch size)变小。小,才能快速和频繁。

NO.5 总结

当我们说在制品(WIP) 时,至少有三种在制品:Feature,User Story,Task (Code 为主)。

它们都应该得到限制,其中 Task 的限制比较容易被忽略:

  1. 单个 Scrum 团队的 Kanban 上应该限制的是开发中 User Story 的数量。推荐开发人数 * 1.5 作为开始。

  2. 在大规模的团队中(比如 10 个 Scrum 团队共同开发一个大的产品),有个产品级别的 Kanban,限制开发中的 Feature 的数量。

  3. 个人看板上应该限制在做 Task 的数量为 1。 我见过太多程序员的坏习惯,一个方法写一半,又去写别的方法,可以长达几小时让代码通不过编译。这就是没有限制 Task 的 WIP。

其次,它应该跟至少两个实践结合起来:

  1. 控制 Batch size 到足够小。
  2. 寻求各制品的及时反馈,极致地:结对做任何事情(Pair everything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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